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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治理之道)

徐漢明
2022年01月05日14:4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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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持續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治理之道)

保持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社會治理水平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保持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必須持續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社會建設全面加強,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大幅提升,發展了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續寫了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我國是世界上命案發案率最低的國家之一,是刑事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是槍爆犯罪最少的國家之一。2020年,全國刑事立案總量實現5年連降,8類主要刑事案件和查處治安案件數量實現6年連降。我們要聚焦維護政治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堅持以群眾期盼為導向,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緊抓影響社會治理效能提升的關鍵環節,凝聚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合力,讓“中國之治”成色更足,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防范化解各種風險。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正處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社會風險易發多發,擴散速度快,防控難度大。必須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切實增強駕馭風險本領,著力防范化解社會治理領域的各種風險。加強社會風險監管,理清責任鏈條,提高履責效能。對涉及多個部門、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突出的監管事項,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協同監管機制。對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實施重點監管,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針對城市和鄉村的不同特點與實際情況,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完善依法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風險的體制機制。

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社會和諧穩定、生機勃勃,人民才能安居樂業、心情舒暢。我們要深刻把握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主動適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創造社會長期穩定新奇跡。以群眾期盼為導向,切實保護人民群眾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解決好老百姓急難愁盼問題,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全方位提升守護群眾平安、保障群眾權益的層次和水平,讓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成效更加可見、可觸、可感。對人民內部矛盾,要善於運用法治、民主、協商的辦法進行處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使社會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

提高法治保障水平。法治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對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具有重要保障作用。我們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推進社會治理,運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難題。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推進社會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依靠法治維護社會秩序、解決社會問題、協調利益關系、推動社會事業發展,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激發社會組織在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等方面的活力,促進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培育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提升全社會法治意識,引導社會成員自覺養成在法治軌道上行使權利、解決紛爭的習慣,努力使循法而行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不斷提高社會治理的法治保障水平。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人民日報》( 2022年01月05日 第 09 版)

(責編:張靜淇、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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