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2月13日电 2月12日晚8时许,天津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突发间断憋气、复查氧合指数下降,一直在海河医院救治现场值守的市新冠肺炎救治专家组组长吴琦等带队奋力抢救,该患者终因新冠肺炎导致呼吸衰竭和低氧血症诱发室性心律失常死亡,为天津市第三例死亡病例。
死亡病例为第68例患者,女,64岁,为宝坻百货大楼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2月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入住海河医院治疗。患者伴有冠心病史9年。
入院后患者间断发热,体温最高38.5℃,氧合指数171mmHg,复查胸部CT提示双肺病变进展明显,重新修正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危重型),持续予高流量吸氧,并予抗炎治疗、提高免疫力治疗。
2月7日至11日,实验室各项检查和胸片检查显示病情逐渐加重。2月9日患者氧合指数降至68mmHg,给予无创呼吸机与高流量吸氧交替使用等手段,血氧饱和度较前有所改善。该患者作为重点监管,每天市医疗救治专家组按照多名专家对一名患者的超级“一人一策”,随时会商研究患者病情变化,多次及时调整针对性强的个性化诊疗方案。
2月12日20时许,患者间断憋气,复查氧合指数降至53.1,20:09突发严重的心脏室颤。一直在现场24小时值守的市新冠肺炎救治专家组组长吴琦、重症专家徐磊和心血管专家丛洪良等,立即全力开展抢救,第一时间给予注射强心药物、胸外按压和电除颤、给予气管插管和呼吸机辅助治疗等急救措施。治疗效果不显著,于21:19宣布临床死亡。
死亡原因:新冠肺炎导致呼吸衰竭和低氧血症诱发室性心律失常、心脏骤停。死亡诊断:1.新冠肺炎(危重型);2.I型呼吸衰竭;3.冠心病;4.室性心律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