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2月13日电 2月12日,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工作人员执行了一次特殊的查验任务。特殊的是整个查验过程中仅有海关查验人员和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在场,货物的收发货人均未到场。在抵抗疫情的特殊时期,继“互联网申报”“网上预约查验”“挺进码头”等一系列便利措施后,天津海关现场查验工作正式开启“零接触”模式。
据悉,2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24号公告,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进出境货物的快速验放,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货物收发货人可不到场协助海关实施查验,通过委托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关无法到场,海关在收发货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实施查验。这一措施对疫情防控期间进口货物便利通关、切实提高货物通关效率、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
天津海关迅速响应,严格按照总署、总关公告要求落实现场关员政策执行规范性;及时通过多种电子渠道、现场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宣贯,保证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在总署发布公告后的首日便执行了“无接触”查验。
同时,天津海关也提醒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因进出境货物具有特殊属性,需海关查验人员予以特别注意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在海关实施查验前声明;需要收发货人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查验的,收发货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海关发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海关对相关货物完成查验后,由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
此外,为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天津海关所属塘沽海关积极将“零接触”服务应用到原产地签证业务中,采取自助打印、往返邮寄、投取证书等“零见面”方式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