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2月14日电 2月13日,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发布有关防抗强降雨和风暴潮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全面做好防范工作,保障水上交通形势安全稳定,天津海事局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立即启动相关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周密部署,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确保风暴潮期间天津港安全。
接到通知后,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手机APP、网上船舶航行计划报告系统等多种渠道转发大风预警信息,提前通知港航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工作;通过VHF(甚高频)定时播发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提醒船舶加强值班,勤查锚位,密切关注风力和潮汐变化。强化对锚泊船舶的管理,定时开展锚地点名,对抛锚船舶设置走锚报警,及时疏散密集锚泊船舶,充分利用雷达、AIS等设备重点监控走锚船舶,及时进行安全提示,防止因走锚引发碰撞事故,严格按照规定实施交通管制。
天津海事局于14日0220时开始对天津港进行交通管制,截至12时,天津港最大风力达到9级,最高潮位达到4.7米,交管中心播发安全提示信息100余次,为辖区船舶实施点对点提醒80艘次,及时处置走锚险情2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