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召开新闻发布会 天津港保税区供图
人民网天津5月29日电 (唐心怡)5月28日,从天津港保税区获悉,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区关于发展海洋产业的要求,近日,天津港保税区出台了《天津港保税区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涉及6个方面,共24条。
“本政策重点支持海工装备、海水淡化、保税维修等产业领域,并就京冀产业承接、‘一带一路’业务拓展、海洋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包括6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寇晓霜介绍,鼓励现有海工装备企业建设工程中心、科技中心等创新平台,经评审后可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10%,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设立的海工装备制造项目,自企业实际投产之日或下一公历年度起,给予80%的企业发展金支持。支持将维修时采购的国内原材料按照一般货物出口模式办理出口退税。对海水淡化保障供水需求的项目,按年实际供水量每吨1元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另外,还鼓励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广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PPP项目。
寇晓霜表示,区内海洋企业开拓“一带一路”业务的,我们在通关环节协助办理绿色通道。鼓励将“一带一路”业务收入分开核算,订单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给予75%的企业发展金支持。对北京转移的海工装备、海水淡化项目,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实际利用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并在区内实际经营的航运高端服务企业,根据其地方经济贡献可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对海洋企业在保税区牵头成立的海洋产业联盟,经认定,可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对举办的海洋产业活动,经认定后,按每次活动费用的30%给予扶持(京津冀层面活动扶持比例可提高至32%),年度奖励金额可高达100万元。鼓励海洋企业在区内设立劳务外包平台,平台缴纳个税总额达到5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分阶梯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对海洋人才引进、白领公寓租房等方面还有一定的补贴。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高新产业发展局局长高业辉表示,未来,临港区域海水淡化方面将依托海淡所核心科研平台,加快申报建设国家海水资源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并对海水淡化等海洋经济新落户项目给予一定的企业发展金支持。此外,还将简化海水淡化项目审批,推动解决海域使用权办理等难点问题,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