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在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权益的司法保护,引导当事人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诉讼出发点,统一法院认定涉抚养权案件的裁量标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十个涉争夺抚养权典型案例。
近年来,当事人通过抢夺、隐匿未成年人等方式争夺抚养权,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司法实践中,争夺抚养权主要发生在离婚案件、变更抚养关系案件、抚养费案件、探望权案件中;从诉讼阶段看,争夺抚养权可能发生在双方离婚前,也可能发生在诉讼案件审理中或者案件执行阶段;从具体手段看,有的通过将孩子送至外地父母家或者亲友家中,或更换孩子就读学校,或直接拒绝另一方人员接近孩子,隐藏孩子具体住所,甚至直接当面抢夺等手段实际控制孩子。据了解,2019年全市法院家事案件审理中涉及争夺抚养权的纠纷案件有20余件。
此次发布的十个案例,涉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方方面面,包括当事人在诉前、诉中和探视期间不当争夺抚养权而未得到支持的案件;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权利,被撤销监护资格,剥夺监护权的案件;夫妻双方均放弃抚养权,拒绝抚养的案件;以及法院在审理涉抚养权案件中,通过家事调查、心理评估和心理疏导等方式探知未成年人真意,判决抚养权,实现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案件。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关爱。天津法院将不断更新家事审判理念,创新审判机制和方法,最大限度化解家事矛盾,平复婚姻家庭纠纷各方因情感危机造成的心灵创伤,打击通过抢夺、故意隐匿未成年子女而争夺抚养权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侵害对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家庭和美、社会和谐、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作出不懈努力。(记者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