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把握创建规律,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改进创新创建形式,深化拓展创建领域,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近日,区文明委发布《滨海新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不断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行业单位和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坚持“美丽滨海 共同缔造”创建理念,为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实施意见》指出,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体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强化理想信念教育。面对新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把握创建规律,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改进创新创建形式,深化拓展创建领域,不断加强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形象,实现自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记者 范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