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市首批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名单,3家三级公立医院和4家医学检验实验室可向社会公众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持续提升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首批7家医疗机构在保证正常检测任务和生物安全、医院感染控制的基础上,可以向社会提供病毒核酸检测筛查服务。
首批7家医疗机构名单为:市天津医院(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市第五中心医院(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开区苏堤路7号),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空港经济区空港商务园东区E3栋),天津迪安执信医学检验所(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低碳科技园B区2号楼5楼),金域医学医学检验所(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五路2号3号楼B座),天津艾迪康医学检验所(东丽区空港经济开发区航空路53号标准厂房A座4层)。(记者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