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天津2月13日電 2月12日,天津海關所屬新港海關工作人員執行了一次特殊的查驗任務。特殊的是整個查驗過程中僅有海關查驗人員和監管場所工作人員在場,貨物的收發貨人均未到場。在抵抗疫情的特殊時期,繼“互聯網申報”“網上預約查驗”“挺進碼頭”等一系列便利措施后,天津海關現場查驗工作正式開啟“零接觸”模式。
據悉,2月11日,海關總署發布2020年第24號公告,為保証疫情防控期間進出境貨物的快速驗放,減少人員聚集,有效防止疫情傳播,貨物收發貨人可不到場協助海關實施查驗,通過委托存放貨物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等到場或通過電子郵件、電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關無法到場,海關在收發貨人不到場的情況下實施查驗。這一措施對疫情防控期間進口貨物便利通關、切實提高貨物通關效率、有效防止疫情傳播,有著立竿見影的效果。
天津海關迅速響應,嚴格按照總署、總關公告要求落實現場關員政策執行規范性﹔及時通過多種電子渠道、現場公告欄等形式進行宣貫,保証企業第一時間享受政策“紅利”。在總署發布公告后的首日便執行了“無接觸”查驗。
同時,天津海關也提醒有相關需求的企業,因進出境貨物具有特殊屬性,需海關查驗人員予以特別注意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可在海關實施查驗前聲明﹔需要收發貨人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查驗的,收發貨人可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海關發送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加蓋公章)﹔海關對相關貨物完成查驗后,由存放貨物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在查驗記錄上簽名確認。
此外,為積極幫助企業復工復產,天津海關所屬塘沽海關積極將“零接觸”服務應用到原產地簽証業務中,採取自助打印、往返郵寄、投取証書等“零見面”方式辦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