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在國際兒童節即將到來之際,為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權益的司法保護,引導當事人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作為訴訟出發點,統一法院認定涉撫養權案件的裁量標准,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外發布十個涉爭奪撫養權典型案例。
近年來,當事人通過搶奪、隱匿未成年人等方式爭奪撫養權,嚴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問題,引發社會關注。司法實踐中,爭奪撫養權主要發生在離婚案件、變更撫養關系案件、撫養費案件、探望權案件中﹔從訴訟階段看,爭奪撫養權可能發生在雙方離婚前,也可能發生在訴訟案件審理中或者案件執行階段﹔從具體手段看,有的通過將孩子送至外地父母家或者親友家中,或更換孩子就讀學校,或直接拒絕另一方人員接近孩子,隱藏孩子具體住所,甚至直接當面搶奪等手段實際控制孩子。據了解,2019年全市法院家事案件審理中涉及爭奪撫養權的糾紛案件有20余件。
此次發布的十個案例,涉及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方方面面,包括當事人在訴前、訴中和探視期間不當爭奪撫養權而未得到支持的案件﹔嚴重侵害未成年子女權利,被撤銷監護資格,剝奪監護權的案件﹔夫妻雙方均放棄撫養權,拒絕撫養的案件﹔以及法院在審理涉撫養權案件中,通過家事調查、心理評估和心理疏導等方式探知未成年人真意,判決撫養權,實現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案件。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和未來,需要家庭和社會的雙重關愛。天津法院將不斷更新家事審判理念,創新審判機制和方法,最大限度化解家事矛盾,平復婚姻家庭糾紛各方因情感危機造成的心靈創傷,打擊通過搶奪、故意隱匿未成年子女而爭奪撫養權等嚴重侵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侵害對方當事人訴訟權利、影響訴訟正常進行的行為,切實維護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實現家庭和美、社會和諧、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作出不懈努力。(記者柴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