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天津6月17日電 (記者扎西)《天津市陸生野生動物禁獵期通告》近日印發,重新劃定天津市陸生野生動物禁獵期。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天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禁獵。
《通告》規定,禁獵對象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天津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和國家及天津市規定禁止獵捕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在禁獵期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通告》對天津市之前公布的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舉報電話進行整合,今后市民可統一撥打88908890便民服務專線,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舉報。
《人民日報》( 2020年06月18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