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4月以来,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实施6项措施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前天津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率已达到90%,全年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此类人员的致亡率同比下降约14.57%。
据了解,在全国范围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研究表明,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8个月以来,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通过实施6项有力举措,使天津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率已达到近90%,全年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此类人员的致亡率同比下降约14.57%。
据介绍,为有效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的佩戴率,公安交管部门实施了以下6项措施:一是通过各类媒体加强网上、网下不同形式的广泛宣传活动,拍摄“一盔一带”公益广告,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使用;二是对于在出行中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警、辅警在路面执法执勤中加强纠正和劝导;三是会同市交安办组织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共同筑牢安全守护屏障;四是联合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商协会、保险公司及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警、行、保、企”四方联动,推行“买电动自行车,送保险、送头盔”销售模式,从电动自行车出厂源头确保安全;五是重点加强快递、外卖行业单位规范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情况的治理,全面提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和安全事故风险;六是深化“警保合作”,在农村地区重点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向村民进行劝导和宣传教育。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自2021年1月1日《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施行后,全市交警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严格依法处罚,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并持续推行“警、行、保、企”共同协作,为电动自行车骑乘者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创造更多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