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02月18日15:48  来源:天津日报
 
原标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7日在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 静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和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统筹保障疫情防控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落实“六稳”“六保”要求,为决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新收案件39.04万件,结案39.4万件;其中市高院新收案件6954件,结案7143件。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天津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99万件,判处罪犯1.9万人。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围绕创建“无黑”城市目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判处涉黑恶犯罪242件2017人,所有涉黑组织的首要分子均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颜锦、阎岩、李建来等一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市霸”“行霸”“村霸”受到严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有保障。聚焦“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判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33件38人,对涉黑恶案件判处财产刑1.5亿元,对41名被告人依法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发出司法建议167条。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出台涉黑恶案件办理指南,得到全国扫黑办肯定推广。市高院连续2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持对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营口道滥杀无辜行人的被告人刘耀宁依法严惩,判处死刑。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1259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8亿元,天津二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依法严惩销售“注色猪”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我市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保障群众舌尖上、头顶上的安全。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伤医、校园欺凌等案件审判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腐败犯罪。严厉打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落实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34件558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公职人员59人。依法审理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赵正永、陈国强、赖小民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对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彰显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把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关,对不构成犯罪的2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张那木拉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3780名被告人指派援助律师,保障其诉讼权利。完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23种常见犯罪量刑标准,被最高法院作为范本向全国法院推广。对未成年人犯罪寓教于审,做好轻罪记录封存、帮助复学等工作。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746件,促进罪犯改过自新。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谋划推动。审执结民商事、行政案件37.2万件,标的额2312.5亿元。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出台37条刑事、民事、执行等举措,加强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审结涉疫情案件227件。从严从快打击以兜售防疫物资为名实施诈骗、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抗拒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犯罪。对有关部门因疫情防控需要,强制拆除违建鸽子棚一案,快立快审,依法支持并当庭宣判,30多万网友观看庭审直播,使庭审成为疫情防控的法治公开课。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纠纷,认真把握“不可抗力”认定标准,审慎采取保全、查封等措施,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共克时艰,以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合同纠纷8.6万件。全市法院选派3000余名干警下沉社区街镇参与联防联控。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时期的社会稳定和企业复工复产。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强化司法举措,审结相关案件2.2万件。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健全防范金融风险司法协作机制,设立金融中心法庭、金融审判巡回法庭,妥善审理借款、股票等案件,诉讼标的额546.6亿元,保障金融交易安全。聚焦脱贫攻坚,严厉打击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产品销售等涉农案件。聚焦绿色发展,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污染土壤水质大气、私砍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被告人,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判处履行支付赔偿费用、补植复绿等义务。对6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发布《天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有3起案件分别入选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十大裁判文书和十大调研报告。

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实施。加强京津冀司法协作,建立三地诉调对接平台,推进执行一体化,发布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服务自贸区发展,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专业化审判。推出司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15项举措,发布中英文海事审判白皮书,建立国际商事多元化解机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322件,促进对外开放。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9146件,依法妥善处理涉棚户区改造、违建拆迁等案件,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又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43%,达到71.4%。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提高恶意侵权赔偿标准,降低维权成本。审结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案件8149件。妥善审理“正阳春”等商标侵权案件,加大对“中华老字号”的司法保护。与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签署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意见,形成保护知识产权整体合力,助力创新城市建设。坚决打击网络侵权,依法妥善审理涉腾讯、人人车等案件,加大对知名品牌、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发布涉《红岩》著作权侵权等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尊重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创造。

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联合召开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座谈会,签署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意见。开展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专项执行活动,执行到位金额2.28亿元。对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进行甄别,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破产案件审判机制,审结案件372件,渤钢企业司法重整计划实施完毕,物产集团重整方案获得通过,依法保护债权人长远利益,促进企业脱困重生。有5起案件入选“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认真落实普法责任,组织法院开放日、法官“六进”及民法典宣传等活动,与市电视台联合摄制“今日开庭”栏目366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回应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诉求,审结劳动争议、房地产、医疗纠纷等案件8.03万件。加强“一老一小”权益保障,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案件1.7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9件。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355.8万元。对一起涉及217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想方设法协调外地法院和企业,使1000多万元的职工经济补偿全部执行到位。为生活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39.3万元,发放救助款1240.5万元,体现人民司法的温暖和关怀。完善军地司法协作,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判处并及时发布侵害烈士名誉、遗弃新生婴儿、因不履行赡养义务撤销房屋赠与等案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司法明是非、有力量。

拓宽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渠道。坚持把最好的场所、最优的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全面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构建“一站式”“一次办”诉讼服务平台,让群众少跑腿,办结诉讼服务事项9.3万件次。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解纷重心下移、前移,建成物业、家事、道交等调解工作室98个,在街镇、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412个,聘请1024名律师及各界人士担任特约调解员,吸纳176家调解组织加入法院线上调解平台,选派法官进驻三级矛调中心,推动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互联互通,诉前调解矛盾纠纷7.2万件,调解成功率67%,司法确认案件4395件,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办理1.3万件次,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源头,连续多年无进京非正常访。

切实解决执行难。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财产处置难,与国资、市场监管等21家单位成立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在执行查控、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方面深化协作。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开展“一案双查”,对12名履职不力的执行干警追责问责。全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12.2万件、执行标的总额418.4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2万人,限制高消费6.7万人次,司法拘留16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36人,有1.9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开展涉土地专项执行,清退土地7548亩。规范网络司法拍卖,累计成交41.2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5亿元。12项执行指标位居全国前五位。

四、贯彻公正司法要求,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制定院庭长及法官审判管理权限及责任清单,监管过程全程留痕。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数占结案总数的41%。加强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和庭审质量评查,清结长期未结案件116件,坚持依法纠错,审结再审和国家赔偿案件553件。推行类案、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动陪审机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3万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实现庭审实质化。加快“分调裁审”机制改革,适用小额程序、速裁程序办理案件6.3万件,占一审民事案件的30.5%。全市法院一二审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为99.3%。通过改革激发司法效能、提升审判质效。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制定在线诉讼规程,新建互联网法庭60个,开通诉讼保全等12个网络服务平台。疫情期间集中开展网上办案,在线立案5.7万件,在线审执结案件5.2万件,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双推进。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全年公开各类审判信息845.3万条、庭审直播2.6万场、裁判文书25.7万份。天津智慧法院建设平均指数排名全国法院第五位。

自觉接受监督。全市法院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回应群众期待、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市高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针对市人大转办的26件建议,制定13个具体规定、45项落实措施,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并及时向代表答复,代表满意率100%。对去年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全市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等876人次,推送法院工作信息1022条,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719人次。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办理检察建议和抗诉案件209件,改判24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和端正执法司法理念大讨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汇报。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健全“党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组织体系。市高院“津法党员之声”宣讲队获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奖。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司法巡查,着力解决不担当作为、敷衍塞责等司法作风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案款管理,堵塞监管漏洞。开展以案为鉴专项警示教育,制定完善岗位廉政风险管理细则。坚持严格执纪监督,查处违纪违法干警44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举办政治理论、形势任务、审判业务等各类培训班148期,培训干警2.04万人次,组织民法典集中学习研讨。完善干部基层挂职、交流锻炼等机制。建立优秀法官工作室,开展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11个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优秀案例,47项调研成果和论文在全国获奖。

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全市法院干警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大要案审判、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救助、审委会改革、司法裁判执行联动等10项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86个集体和个人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最高法院大力指导,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和有力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有的干警大局意识、为民意识不足,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不能适应发展要求;有的案件办理质效不高、执行不力、效果不佳,对审判执行权监督管理还不到位;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正,甚至违法违纪,损害司法公信;部分中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存在招不进人、留不住人的问题,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建设。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聚焦“无黑城市”目标,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二是着力保障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格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金融等审判,为创新驱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等重大战略以及“一基地三区”建设,提供高水平的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着力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用心用情做好民生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低的司法服务。

四是着力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审判权力监督管理机制,推动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以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效,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从严治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编:李丹、张静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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