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02月18日15:54  来源:天津日报
 
原标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7日在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宫 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围绕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机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8项措施,明确法律监督重点,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召开京津冀检察机关第四次工作交流会,会签保障三地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办法。滨海新区检察院出台服务自贸区发展10条意见,着力惩治破坏发展环境的各类犯罪行为。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为51名因案致贫返贫的被害人或其亲属发放救助金194万元,同比上升30.2%。严格落实依法防控要求,从严从快办理生产销售“假口罩”等涉疫案件,提起公诉118人,监督配合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2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二)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走私、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2348人。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1109人。坚决惩治“套路贷”、“校园贷”所涉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提起公诉258人。加大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力度,成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研究中心,与有关单位会签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1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起公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226人。深入开展惩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梳理上游犯罪及相关案件1368件,提起公诉或变更起诉23人,涉及资金1亿余元,有力维护金融安全。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不批捕432人、不起诉390人,3件案件被评为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累计监督撤案或作出不起诉决定20件。出台疫情期间服务民营经济7项措施,依法从快办理涉企案件,助力复工复产。武清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20家民营企业的案件中,综合考量企业经营实际和自首或坦白等情节,依法对涉案26名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予以训诫,有力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039人、提起公诉16465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抹黑攻击等行为,坚决惩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切实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提起公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829人,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3911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446人。从严惩处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505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提起公诉职务犯罪243人,依法办理赵正永、陈国强、赖小民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监检衔接、庭审多媒体示证等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二)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048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45件533人、涉恶案件199件1432人,办结涉“保护伞”案件43件46人,办理阎岩、唐文建等一批重大案件。坚持依法精准打击,对所有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追加认定黑恶犯罪及关联案件38件204人,不予认定25件199人,坚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底线。依法“打财断血”,提出财产处置意见416件,向法院随案移送查控涉黑恶财产5.7亿余元。推进“行业清源”,针对行业监管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63件,促进长效常治。

  (三)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开检察听证,举办232场听证会,以听证解纠纷、促公正。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检察办案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积极推进海上综合治理,在天津海警局设立“蓝海卫士”检察官办公室,搭建海域执法协作新平台。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办理涉军公益诉讼案件7件,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被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241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线上校园普法等活动889次,3个检察院和6名干警被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突出单位和个人,河西“晨曦”未检工作室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四)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依法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提起公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03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监督活动,推动解决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窨井盖缺失破损、违规占用盲道等群众揪心事。开通12309服务热线,探索设立社区检察岗,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把“来信件件回复”拓展为“信访件件回复”,12523件信访均在7日内作出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99.8%,连续14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

  三、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在依法履行指控犯罪主导责任的同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234件、撤案180件,纠正漏捕35人、漏诉6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813人、不起诉429人,对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3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3件,同比上升64.2%。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在全市16个区的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法制部门或派出所设立检察室。组建巡回检察组,对7所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在纪委监委支持下,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人。

  (二)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471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0件,法院再审改变率为90.6%,同比增加17.3个百分点。依法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28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维护司法秩序和权威。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8件。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办结农民工讨薪讨债、未成年人请求给付抚养费等案件244件,涉及金额318万余元,依法为弱势群体“撑腰”。

  (三)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坚持既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审查行政案件330件。加大对行政诉讼全过程和行政机关的监督,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65件,同比上升80.5%。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化解房屋征收补偿、工商登记等领域行政争议101件。在办理一起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中,“一揽子”解决长达13年、涉及29个诉讼的行政和民事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四)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成立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收集案件线索683件,同比上升1.2倍;立案593件,同比上升1.7倍;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29件,同比上升2.1倍;提起诉讼12件,同比上升1倍。开展高铁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762处。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贝壳堤”生态环境保护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守护海洋”典型案例。

  四、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在创新中激发活力、增强动能,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官员额管理,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健全选任、退出、增补常态化机制。拓宽遴选渠道,开展检察官逐级遴选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工作。完善检察工作综合评价制度,全面推开检察官业绩考评,有效发挥“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修订领导干部办案工作规定,与市高级法院会签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实施办法,各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案1278件。

  (二)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依法能用尽用,适用该制度办结案件11858件15603人,适用率达84.5%,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1%,高于其他刑事案件22.9个百分点,在及时惩治犯罪的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3%。与市高级法院联合出台文件,规范23种常见犯罪量刑标准,被“两高”肯定并推广。全市基层检察院实现值班律师派驻全覆盖,律师见证签署具结书参与率100%,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心、自愿认罪悔罪。

  (三)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大讨论活动,强化司法办案“三个效果”,15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其中市检一分院在办理一起案件中,细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蛛丝马迹,通过技术支持发现新的犯罪证据,经抗诉被告人刑期由一年十一个月改判为二十年。深化检察理论研究,用好案例研究中心、“天津检察论坛”等平台,推动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出台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意见,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推行“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引导检察官办案求极致,刑事检察“案-件比”同比下降0.57,相当于少办程序性“案件”7700件。研发减刑假释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与法院、监狱实现网上协同办案。

  五、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一)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制定关于加强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的意见,修订党组工作规则,把党的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巡视整改,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专案组、驻村帮扶组设立临时党支部。选派2250名干警下沉一线,在疫情防控中守初心、担使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制度,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素能培养,举办各类培训班、业务竞赛600余次,覆盖3万余人次,组织全员学习民法典,创新开展公检法司“同讲一堂课”、京津冀检察联合培训。分级分类建立人才库,安排年轻干部参与大要案办理、援派任务,为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深入开展“三年争创”活动,对标全国先进设定奋斗目标,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44个集体和116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5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或全国文明单位,7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或案管业务能手,2个集体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两个清单”,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以案三促”,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全市检察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严查严防违规干预、插手和过问检察办案等问题,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充分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对2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视。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干警19人,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向市人大代表书面报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用心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参加调研座谈、庭审评议等检务活动400余人次,疫情期间通过视频连线、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沟通联络“不掉线”。逐条梳理、按时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答复满意率为100%。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逐案评查、落实司法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走近‘四大检察’,聆听法治足音”等5个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听证等活动,“零距离”接受监督。优化检律关系,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疫情期间主动提供异地阅卷等服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1504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22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4次,利用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5万余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市检察干警勠力同心、顽强奋战、恪尽职守,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展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经历这次大考,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不够高。二是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到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还不足,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四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违规办案、以案谋私等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努力为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精”上下功夫,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助力社会高效能治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制定精准务实服务举措。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

  二是在“实”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工作。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保障人民群众权利的层次和水平。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抓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是在“创”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更新司法理念,勇于探索创新,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持续开展“三年争创”活动,以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推动检察工作实现大提升。坚持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一体发展。

  四是在“严”上下功夫,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在检察履职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基层需求为导向,狠抓素质能力提升。坚持“严”的主基调,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发扬斗争精神,激励担当作为,强志气、扬正气、壮胆气、提士气,营造激情干事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昂扬斗志,努力推动我市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编:李丹、张静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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