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4月25日电 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为深入落实天津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五个方面二十项措施”,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公布。
此次公布的《清单》涉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共计10项具体内容,将有效规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准确把握《行政处罚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天津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表示,今后对于市场主体首次违反《清单》内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主观上没有恶意,客观上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实际危害后果,且具备整改条件,公安机关将予以提醒,经提醒市场主体及时整改的,可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