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接班人,他们能否做到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近年来,少数年轻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年轻干部误入歧途?他们的贪腐行为有哪些特点?人民网反腐频道推出系列报道,邀请专家剖析年轻干部的“贪腐画像”。
今天推出第一期:染上赌瘾、沉迷网游……这些年轻干部在空虚中迷失自我。
李晓飞1990年出生于一个生活比较富裕的农民家庭。2012年,李晓飞通过公开招聘成为一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17年调入某财务股。工作之余,李晓飞大多无所事事,常常靠喝酒打发时间。
因为空闲时间百无聊赖,李晓飞自2013年起开始在微信的“抢红包群”里打发时间。此后,“抢红包群”成了“赌博群”,李晓飞也逐步沉迷其中。
2017年开始在网站上赌博后,李晓飞承受的经济压力逐渐增大。为了还上赌债和继续赌博,家庭存款、朋友借款、银行贷款、信用卡透支……所有来钱的办法,李晓飞统统都试过。到了2018年4月,他的赌债已经达到140多万元,而他当时的月工资只有不到3000元。
于是,李晓飞第一次挪用了单位公款——他趁着股长不在,副股长请产假在家,从单位账户里挪出了20余万元,用于归还朋友债务。
此后,李晓飞依然继续赌博,赌得最疯狂的时候,他在赌博网站上一天的充值金额就有400万元,下注赌资则有三四十万元。随之而来的是李晓飞一次次挪用公款,每次挪用金额80万元或100万元。
至2018年11月,李晓飞挪用、贪污公款共计1921.88万元。眼看着这个窟窿已无法填补,李晓飞选择了逃离。出逃20余天后,李晓飞被警方抓捕归案。
2019年12月30日,李晓飞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和一向空虚散漫的李晓飞不同,还有一些曾经很优秀的年轻干部也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
1987年出生的张裕成长之路平稳而顺畅。因为各方面表现优异,大学期间张裕就入了党,毕业不久便考入某街道办事处。
张裕在对接部门、服务企业中热情肯干,表现出了很强的沟通应变能力,工作开展得非常顺利。他在自我评价时也认为自己“富有朝气,敢担当、有勇气”。28岁,张裕被提拔为当地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是当时“最年轻的街道中层干部”。
当上副主任后的张裕,与各类公司、老板打交道的次数也逐渐增多。他很享受被老板们“众星捧月”的优越感,收受礼品礼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而促使张裕在堕落深渊中越走越深的则是网游。为了获得闯关打怪的成就感,在玩家中“有面子”,在朋友中“多吹吹牛”,求胜心切的张裕开始买装备、刷等级。随着游戏的开销越来越大,张裕的工资逐渐不够用了。
囊中羞涩时,张裕想到了那些“交好”的老板。从“借钱”到收红包……短短两年时间,张裕累计在网络游戏中充值18万余元,这些钱几乎全部来自那些有求于他的老板。
2017年8月,因犯受贿罪,年仅30岁的张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8万元。
专家:坚定理想信念 将干部选拔培养与监督相结合
年轻干部腐败问题反映出了他们的社会生活特征。记者梳理发现,除上述案例中提到的干部沾染不良兴趣爱好,如网络游戏、赌博、公款打赏主播外,还有的干部日常生活贪图享乐、爱慕虚荣。如有的干部注重“自我包装”,通过受贿和挪用公款来大量购买奢侈品以及美容整形等。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助理研究员阳平博士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些年轻干部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缺失,把工作看作换取功名利禄、追求高档生活品质的工具。“由于思想、价值的‘总开关’出了问题,他们面对腐蚀就失去了抵抗力,甚至主动被腐蚀、被围猎。”阳平表示,一方面,年轻干部出生并成长在物质相对丰足的年代,对生活品质有着更高的追求,容易被消费主义裹挟,陷入虚荣攀比的怪圈;另一方面,年轻干部熟悉网络环境,也会更容易沉迷于网络赌博、游戏等,从而欠下巨额债务,为还债实施违纪违法行为。
“这也表现出少数年轻干部对权力缺乏敬畏心。”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一些年轻的干部虽然职务不高,但身处权力较集中、资金较密集的部门,一旦对自己的岗位和职权没有清晰的认识,就容易发生“思想滑坡”。
“年轻干部自身要重视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在阳平看来,年轻干部要通过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坚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理想信念,强化“公仆”意识,高悬心中“戒尺”,以自尊、自警、自爱、自省的态度踏实干事创业,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
此外,有关单位和部门也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监督和关心关爱。庄德水表示,首先要严格选拔干部,把好年轻干部的政治关、廉洁关;其次要加强思想、纪律等教育,把对年轻干部的管理关口向前推,关注年轻干部的生活圈、工作圈,让年轻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成长起来;同时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让年轻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避免因小的问题滑向大的腐败深渊。
(文中案例来自《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