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我们一定注意按时申报,感谢。”天津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朱先生在得知税务部门实行“首违不罚”后连声说。
据了解,2021年,税务总局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确定了十项“首违不罚”事项。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清单所列事项但同时符合“首次违反”“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三个条件则不予行政处罚。
为落实好“首违不罚”清单事项,天津市税务局积极探索政策落地的“最优解”。经过反复测试,实现了系统数据自行获取、自行判定、人工确认后,系统会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短信的方式,将“首违不罚”的事项和原因自动推送给纳税人并告知如果再次发生清单中所列同一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严格依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
据天津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饶爱民介绍,目前,天津市对首违不罚事项的处理实现了系统的整体闭环操作和对“首违不罚”事项、理由的全部电子告知,确保了“首违不罚”这项工作在天津市的落地实施。其便捷的处理方式既减轻了执法人员查询历史信息的工作量,也避免因个人理解偏差和人工查询存在的误差导致的“首违不罚”政策不平等适用现象的发生,促进了执法公平,做到随时可追溯可查询,减轻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为教育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规定,提升税法遵从度打下基础。
“我们近期因为忙于更新设备,忘记了纳税申报,因为是第一次逾期申报,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在完成了补申报的手续后,就不予行政处罚了。而且短信也提醒我们以后要按时申报。这对我们小企业来说真是太贴心了!”天津都会斯达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燚说。
据悉,截至5月31日,天津市税务局共推送“首违不罚”告知信息已达1779条,做到了享受范围和信息告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