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天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六十六批典型案例。
西青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西青區誠善辦公用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飄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涉案口罩1萬隻。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並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四十條之規定。西青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西青區誠善辦公用品有限公司追回的涉案口罩4000隻予以沒收,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000元和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依法對北京沃谷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沙丁魚和銀鱈魚生產日期標注不清、不易辨識,涉案產品18盒。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委已對北京沃谷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出沒收涉案產品和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記者 蘇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