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天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七十五批典型案例。
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睿洋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飄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涉案口罩1000隻。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睿洋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涉案口罩和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北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北辰區張蘭蘭食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該經營部銷售的“李記”東北拉皮外包裝沒有標注生產日期,涉案產品22袋。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北辰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北辰區張蘭蘭食品經營部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拉皮來源進行追查。(記者 蘇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