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天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七十七批典型案例。
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交辦線索對天津市津纜電纜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在疫情期間惡意申請注冊“火神山”“雷神山”商標,違背公序良俗,損害了社會公眾利益。當事人的行為構成《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第三條第(四)項和第(六)項所指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委已對天津市津纜電纜有限公司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津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津南區潘洪俊蔬菜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該經營部銷售的五香冬菜外包裝生產日期標識不清、無法辨識,涉案產品5包。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津南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津南區潘洪俊蔬菜經營部作出沒收涉案產品和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記者 蘇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