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天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監管,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嚴厲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公布第一百零九批典型案例。
東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東麗區太升煙酒商行進行檢查。經查,該商行銷售的“劍南春”白酒為侵犯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涉案白酒4瓶。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東麗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東麗區太升煙酒商行作出沒收涉案白酒和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白酒來源進行追查。
南開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案件線索對天津市南開區誠信諾勞保用品銷售中心進行溯源檢查。經查,該銷售中心銷售的口罩不符合GB2626-2006標准,為不合格產品,涉案口罩8100隻。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南開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南開區誠信諾勞保用品銷售中心作出沒收涉案口罩、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181380元的行政處罰。該局在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的同時,已對口罩來源作進一步追查。(記者 蘇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