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创新
■ 二手车出口业务新模式
■ 保理公司接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
■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创新
■ 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
■ 保税航煤出口质量流量计计量新模式
■ 证照“一口受理、并联办理”审批服务模式
■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
■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
■ 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模式
此次天津自贸试验区入选的10项改革试点经验涉及投资监管、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领域,以及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记者8日从天津自贸试验区获悉,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向全国复制推广37项改革试点经验,其中天津自贸试验区10项“天津经验”成功入选。
据悉,此次天津自贸试验区入选的10项改革试点经验,包括“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创新;二手车出口业务新模式;保理公司接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创新;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保税航煤出口质量流量计计量新模式;证照“一口受理、并联办理”审批服务模式;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模式,涉及投资监管、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领域,以及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据介绍,自挂牌设立以来,天津自贸试验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深入探索、大胆尝试。随着改革经验亮点的不断增多和区域辐射能力的持续增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在向全国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共享改革开放红利的发展局面。
下一步,天津自贸试验区将在制度、政策、功能、产业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助推已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落到实处,强化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向世界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迈进的步伐。(记者 张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