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从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经请示市防控指挥部同意,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从7月18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同时,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指南》。
《指南》明确,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坚持常态防控,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要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动态调整。
《指南》提出,加强行前排查,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从严控制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避免游客聚集。(记者 曲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