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全面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大深刻意义,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用情守护民利民生。
对于多起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类案件,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促成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对于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谅解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案结事了人和。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走访劳动监察部门,多次听取双方意见和审查相关证据,找出问题症结,拟定化解方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同时,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对口帮扶村与村“两委”班子一起做好春耕生产谋划、部署、保障工作,向农户宣讲精准扶贫产业到户政策,了解春耕进度;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好绿化补种、农田灌溉水井紧缺问题;了解农户生产技术难题,提供农业技能指导,为春耕提供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