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天津税务稽查部门聚焦纳税人的难点、痛点、堵点,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采取措施,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不断提升“黑名单”管理工作质效,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为维护正常税收管理秩序,严惩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通过税务局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对社会公众及时公布已经被税务机关认定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相关信息。这些被公布的“黑名单”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会被判为D级。人民银行、海关、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会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了解“黑名单”信息,共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联合惩戒。企业一旦被判为D级就会受到增值税发票严格限量供应,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等,并在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被限制或禁止。
天津市某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因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支企业所得税成本等问题被稽查部门处理,当处罚文件送达企业后,该企业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缴税款,税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将该企业及企业法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将其税收违法信息传递给天津市公安局、财政局等30多个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据了解,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后,该企业在申领发票、银行贷款、招投标等各个方面受阻。迫于联合惩戒压力,在税务部门政策宣传下,该公司迅速筹集并主动缴清欠税,被依法撤出了黑名单。该企业负责人感触地说:“幸好还能撤下来,违法失信真的得不偿失!我们企业今后一定不能心存侥幸,必须讲诚信、走正路,远离黑名单。”
上了“黑名单”信用是否还能修复?修复后能否免于“黑名单”惩戒?据了解,当事人在公布前如果能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可以免于公布;在公布后能缴清相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也可提前从公布栏中撤出。
最近,天津某设施有限公司因偷税问题被列入“黑名单”,但是为鼓励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经营。市稽查局主动向企业宣讲税法,详细介绍了“黑名单”惩戒措施及信用修复政策,使该企业明晰法理后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免于“黑名单”惩戒。企业财务人员表示,税务部门主动为企业提供 “信用修复”等挽救措施,不仅为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提供了机会,更兼顾税收执法的刚性和税收管理的柔性,提升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据统计,2020年全市稽查部门对外公布301件“黑名单”案件,帮助企业信用修复3件,撤出398件。在社会中形成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维护了天津市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天津市税务局副局长付强表示,下一步,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打造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强劲引擎,持续发挥信用服务的支持作用,助力天津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