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以来,通过建立“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促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加强排污治理,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我国首部“绿色税法”的顺利实施,天津市税务局加强部门联动,对外建立部门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对内成立环境保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策学习研究,确保熟悉政策,精通实务操作。同时加大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分类组织纳税辅导培训,做到集中培训全覆盖、重点辅导点对点、分类培训面对面,确保企业懂政策、会计算、能申报;各基层单位严格做到事前提示提醒、事中监控校验、事后比对复核,搭建“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数据共享、协作共治”的税收共治格局。
天津市税务局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寻找解决方法。经过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的专家团队近一年的测量、分析、计算,形成了《天津市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为企业正确申报环境保护税提供了科学依据。在此基础上,天津市税务局又制发公告明确了港口码头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和申报方式,使相关企业解决了申报难题。
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煤炭堆存装卸过程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考虑了我市的天气状况及企业采取的控尘抑尘措施,计算方法更加科学精准。我单位也加大了环保设施投入,更新了防风抑尘网和苫盖、喷淋等设施,每年缴纳的环保税约为15万元,较原排污费的100多万元减少了90%,这更加坚定了我公司加大资金投入、践行绿色发展、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多做贡献的决心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