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日前發布《關於貫徹落實〈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加快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助力我市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通知》明確,我市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工作按照《評價辦法》規定的評價標准和評價方式執行。符合《評價辦法》規定條件的申報人參加考試合格並通過評審,方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評價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共同組織實施。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市民政局每年向社會公布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安排,基本程序如下:
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登錄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寫並提交《評價辦法》要求的申報材料。
單位推薦。申報材料在申報人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所在單位為申報人出具同意其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的推薦意見。申報人所在單位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在線提交申報材料至評審辦事機構。
資格審核。評審辦事機構對照申報條件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上審核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提交高級評委會。審核未通過的,由評審辦事機構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上在線反饋。
專家評審。市民政局組織召開高級評委會評審會議,由評審專家依據《評價辦法》通過面試答辯、材料評審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價,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同意票數達到出席評審會議評審專家總數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即為評審通過。根據評審需要,高級評委會可以按照社會工作服務領域分為若干評議組,每個評議組評審專家不少於3人,負責對申報人提出書面評議意見﹔也可以不設評議組,由高級評委會3名以上評審專家按照分工提出評議意見。評議組或者分工負責評議的專家在評審會議上介紹評議情況,為高級評委會評議表決提供參考。
根據工作情況,市民政局可委托全國或外省市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對我市申報人代為評審。
公示及頒証。評審結束后,市民政局會同市人社局對評審通過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由評審辦事機構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全國范圍內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証書(高級社會工作師)》。(記者 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