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全市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
■到2022年底,全市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在重點區域投放快遞包裝、外賣餐盒等回收設施
日前,為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長效管理機制,天津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並印發了《天津市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將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替代產品,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產、流通、使用、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
《方案》提出主要目標,2020年在全市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供應鏈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根據《方案》,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對於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方案》明確了禁止、限制使用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市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全市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全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到2022年底,全市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到2025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所有賓館、酒店、民宿。到2025年底,全市范圍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方案》提出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在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購物袋,鼓勵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方便群眾生活。推廣使用生鮮產品可降解包裝膜(袋)。建立集貿市場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稈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產品。強化企業綠色管理責任,推行綠色供應鏈,以連鎖商超、大型集貿市場、倉儲、電商快遞等為重點,推動企業通過設備租賃、融資租賃等方式,積極推廣可循環、可折疊包裝產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此外,《方案》要求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結合我市垃圾分類工作,進一步加大塑料廢棄物等可回收物分類收集和處理力度,禁止隨意堆放、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寫字樓、機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塑料廢棄物產生量大的場所,要增加投放設施,提高清運頻次。推動電商外賣平台、環衛部門、回收企業等開展多方合作,在重點區域投放快遞包裝、外賣餐盒等回收設施。建立健全廢舊農膜回收體系﹔規范廢舊漁網漁具回收處置。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進一步提高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規堆放點、傾倒點排查整治工作,重點解決城鄉結合部、環境敏感區、道路和江河沿線、坑塘溝渠等處生活垃圾隨意傾倒堆放導致的塑料污染問題。(記者 曲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