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路面交通秩序和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門從近日起加大對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滑板車、輪滑等滑行工具違法上路問題的查處力度。
日前,天津市東麗區發生一起兒童在道路上騎行滑板車與小客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滑板車、平衡車等滑行工具作為一種娛樂工具,操控性能差、危險性高,上道路行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據了解,治理行動期間,公安交管部門將重點加大城市主干道、繁華路段、大型商圈、校園周邊等重點路段檢查治理力度,進一步強化對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滑板車、輪滑等滑行工具違法上路的管理。同時,有針對性地重點開展對未成年人使用滑行工具交通的教育勸導工作,減少滑行工具違法上路多發的現狀,切實提升路面管控效果,規范路面通行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公安交管部門表示,由於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滑板車、輪滑等滑行工具速度快且無制動裝置,一旦遇到突發情況難以緊急制動,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4條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對違法上路行駛的,將予以50元以下罰款等處罰,同時,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騎行人或將需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在此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電動滑板車或平衡車等滑行工具對自身、對他人和其他車輛都是一種安全隱患,為了自身安全,應選擇遠離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騎行,避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安全隱患。如市民為了休閑娛樂,應當在特定的封閉場所騎行。對於兒童騎行滑板車的,家長應進行安全教育和提示,切勿讓孩子在道路上騎行,以免發生交通事故。(記者 何會文 通訊員 焦軒 黃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