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天津市消協發布了《珠寶首飾質量糾紛調解規范》團體標准(以下簡稱“標准”),為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購買珠寶首飾出現問題后提供了解決途徑,明確了專業的解決依據。
隨著人均收入的增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珠寶首飾逐漸成為普通消費者的日常消費品。但由於珠寶首飾的工藝、材質等方面的辨別和鑒定需要專業知識,所以很多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珠寶首飾出現問題時投訴和維權比較困難,經常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困擾。
為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市消協聯合國家金銀飾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天津)、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制定了《珠寶首飾質量糾紛調解規范》團體標准。“標准”對消費者在購買珠寶首飾出現質量糾紛后的投訴渠道以及解決問題的時限、依據等作了詳細規定,還對商品質量問題責任歸屬作了詳細劃分,使質量糾紛問題的解決更加明朗和清晰。比如,“標准”規定,飾品生產、經銷企業不按相關標准進行生產、銷售所引起的質量責任由飾品生產、經銷企業負責﹔飾品經銷企業在對飾品進行維修、保養時,未對飾品進行必要的檢查或雖發現相關問題但未與對方說明所引起的質量事故由飾品經銷企業負責﹔因使用方違反使用、保養、存放等規定、說明或常識而引起的質量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此外,“標准”還明示了《珠寶首飾質量分析方法細則》。記者在該細則中看到,其中對常見質量問題按責任歸屬方式進行了細分,分為飾品掉石,飾品變形,飾品斷裂,飾品鍍層顏色問題,飾品成色、標識問題,珠寶玉石類產品質量問題六大類。比如,若出現飾品(戒指、吊墜、耳釘、項鏈等)掉石情況,鑲爪開位高低明顯不一、開槽部位槽位過淺導致不能穩固地卡住寶石等為生產商(經銷商)的責任﹔爪位的貴金屬面上有明顯的夾痕、劃痕等為使用者責任。(記者 萬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