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天津11月19日電 為有效改善天津市空氣環境質量,公安交管部門持續嚴格管控機動車尾氣污染,常態化治理中重型貨車闖禁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
11月17日,一輛懸挂豫P3A3××黃色號牌的重型貨車行至河東區新闊路翰林園小區附近時,被交警攔截下來。交警表示,根據市政府於2017年6月發布的規定,除持有通行証以外,全天禁止天津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道路通行。經核查,這輛重型貨車駕駛人並未持有通行証。當晚,公安交警河東支隊衛國道大隊在上述點位開展秋冬季交通違法整治百日會戰“鐵拳”行動過程中,連續查獲5起中重型貨運機動車違反限行規定上路的交通違法行為,分別依法對駕駛人予以200元罰款處罰。同時,位於環城四區的北辰、東麗、津南、西青交警支隊及各交警大隊,也在對中重型貨運機動車在外環線沿線等區域違反限行規定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鐵拳”打擊。
據了解,日前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等10部門以及北京、上海、天津、河北等11省(市)政府發布《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今年“三年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收官,以及如期兌現“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進行再部署。按照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相關要求,公安交管部門將對中重型貨車違反限行規定上路行駛交通違法行為持續加大治理力度,常態化嚴格管控機動車尾氣污染,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全力完成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
據介紹,經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7年6月1日起,除持有通行証以外,全天禁止天津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道路通行。起運地或目的地在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的運送生活必需品、涉及重點工程項目施工,以及園林綠化、環衛清掃、道路養護等中型重型載貨汽車,經相關部門認定確需進入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道路通行,且符合天津尾氣排放相關標准的,須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放的通行証,按通行証規定時間、區域行駛,不准駛入區域內設有載貨汽車禁行標志的道路(通行証上特別注明的除外)。汽運煤炭車輛必須遵守天津載貨汽車限行規定及載貨汽車禁行標志。載運的煤炭須符合商品煤炭質量標准,煤炭經營企業和用煤單位運輸、裝卸、儲存、加工煤炭,應當符合天津環境保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