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2
kindergarten through twelfth grade是教育類專用名詞,學前教育至高中教育的縮寫,現在普遍代指基礎教育。
3月14日,記者從天津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由天津市消費者協會、河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立項制定的《K12在線教育服務與評價(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在線教育團標》)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可登錄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官網和微信公眾號查看相關內容。如有意見和建議,可在4月2日前發送至郵箱k122021@126.com。
近幾年,在線教育頗受關注,在線教育用戶群體規模處於較為龐大且穩定的狀態,但同時,在線教育機構也出現了收費參差不齊、退款困難、虛假宣傳、霸王條款等諸多亂象。此次制定《在線教育團標》是為了規范K12在線教育企業經營行為,加強行業自律,提升行業服務能力,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
《在線教育團標》中,在線教育培訓機構是指由教育部門或授權的行政審批部門許可,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本行政區域內,面向社會舉辦的,以提供教育資源和培訓信息為主要內容的專門性網站或培訓機構。
《在線教育團標》從准入規定、師資要求、收退費要求、行為規范等方面,對在線教育培訓機構進行了要求。比如,在線教育培訓機構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教育、稅務、民政等部門登記注冊,並取得屬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相關App應取得教育部備案﹔師資方面,應具備與崗位相匹配的專業能力﹔在線教育培訓產品需對教學人員的教師資格証情況進行公示說明等。
對於消費者較為關注的收退費要求,《在線教育團標》明確,在線教育培訓機構應在培訓平台的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准及退費辦法﹔預付資金隻能用於教育培訓業務,不得用於其他投資,保障資金安全﹔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退費約定方面,要求在線教育培訓機構,合同有效期內,如消費者提出退費要求,在線教育培訓機構應無條件退還當期未完成課程的實際學費(特殊情況按雙方簽署的協議執行),並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退費﹔在線教育培訓機構因停業、歇業等原因影響合同履行的,應當提前30日發布告示,並以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用戶,用戶有權按照單用途卡、預付費章程或者合同約定要求繼續履行或者退回預付款余額。(記者 萬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