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我們一定注意按時申報,感謝。”天津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朱先生在得知稅務部門實行“首違不罰”后連聲說。
據了解,2021年,稅務總局發布了《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確定了十項“首違不罰”事項。如果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違反清單所列事項但同時符合“首次違反”“危害后果輕微”“在稅務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改正”三個條件則不予行政處罰。
為落實好“首違不罰”清單事項,天津市稅務局積極探索政策落地的“最優解”。經過反復測試,實現了系統數據自行獲取、自行判定、人工確認后,系統會通過電子稅務局、手機短信的方式,將“首違不罰”的事項和原因自動推送給納稅人並告知如果再次發生清單中所列同一違法行為,稅務部門將嚴格依照規定給予相應的稅務行政處罰。
據天津市稅務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饒愛民介紹,目前,天津市對首違不罰事項的處理實現了系統的整體閉環操作和對“首違不罰”事項、理由的全部電子告知,確保了“首違不罰”這項工作在天津市的落地實施。其便捷的處理方式既減輕了執法人員查詢歷史信息的工作量,也避免因個人理解偏差和人工查詢存在的誤差導致的“首違不罰”政策不平等適用現象的發生,促進了執法公平,做到隨時可追溯可查詢,減輕納稅人的辦稅成本。為教育引導納稅人遵守稅收法律規定,提升稅法遵從度打下基礎。
“我們近期因為忙於更新設備,忘記了納稅申報,因為是第一次逾期申報,符合首違不罰的條件,在完成了補申報的手續后,就不予行政處罰了。而且短信也提醒我們以后要按時申報。這對我們小企業來說真是太貼心了!”天津都會斯達特健身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孫燚說。
據悉,截至5月31日,天津市稅務局共推送“首違不罰”告知信息已達1779條,做到了享受范圍和信息告知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