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7月1日电 (孙一凡)今天凌晨,在天津市商务局、天津海关、东疆海关的大力支持下,天津市首票跨境电商出口“9710、9810”全模式业务试单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完成。
据了解,今年6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将于2020年7月1日增列 “9710、9810”监管代码用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9810”,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此次增列两个监管方式代码,对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做了清晰界定和具体划分,并将跨境电商B2B贸易从一般贸易中剥离出来,将给予跨境电商企业在简化申报、便利通关、出口退货等方面带来多项政策便利。
东疆港区作为北方重要跨境电商海港口岸,已于6月完成天津市首单“1210”出口业务试单。此次跨境电商“9710、9810”出口业务试单成功,标志着东疆成为天津唯一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全模式试通区域,具备完整的跨境电商业务通道。下一步,东疆将深耕北方跨境电商产业资源,结合天津自贸区功能优势、创新优势,引育跨境电商产业链,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