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天津5月8日電 從天津市稅務局獲悉,從6月1日起,天津市稅務系統將對電子稅務局、“天津稅務”手機APP、自助辦稅終端的車輛購置稅申報功能進行優化。全市納稅人可通過多種渠道進行車輛購置稅的申報和繳納。凡屬市屬單位納稅人購置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可以自行登錄本單位的電子稅務局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屬於天津市個人購置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可以使用智能手機(安卓系統),下載安裝“天津稅務”APP登陸功能自助申報,並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聯二維碼、銀聯控件等進行繳稅。
另外,除上述車輛購置稅申報渠道外,納稅人或者委托代辦人還可以通過安裝在市內各區的辦稅服務廳、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市所和各分所警務大廳、空港和寶坻二手車交易市場等場所的車輛購置稅自助辦稅終端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